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自治区和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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