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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为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孤弃儿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承担为孤弃等特殊儿童提供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安置、培训等服务,并服务于社会困境儿童的社会福利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满18周岁儿童。
(二)承担入院儿童养育等工作,面向社会残疾儿童、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以及有需求的儿童延伸开放。
(三)承担入院儿童医疗工作;承担入院儿童康复、特殊教育工作,面向有需求的儿童延伸开放。
(四)承担入院儿童送养、家庭寄养等工作。
(五)承担院内儿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面向有需求的儿童延伸开放。
(六)承担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