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民政局2023年度决算公告报告

  2024-10-14   来源:呼和浩特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部门职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民政行业标准,制定民政地方标准。

2.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市本级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承担全市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4.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儿童福利科、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机关党委。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本级)、呼和浩特市民政局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救助管理站、呼和浩特市养老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呼和浩特市精神康复医院、呼和浩特市盲人按摩医院、呼和浩特市殡仪馆。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0家,具体包括: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本级)、呼和浩特市民政局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救助管理站、呼和浩特市养老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呼和浩特市精神康复医院、呼和浩特市盲人按摩医院、呼和浩特市殡仪馆。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保障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呼和浩特市救助管理站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4

呼和浩特市养老服务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

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6

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7

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8

呼和浩特市精神康复医院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9

呼和浩特市盲人按摩医院

财政定额拨款事业单位

10

呼和浩特市殡仪馆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一是修订印发《呼和浩特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管理办法》,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二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稳步提高。三是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不断加强。四是严格执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

2.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

一是打造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区。二是修订《呼和浩特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三是优化社区和街道办事处布局。四是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五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六是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七是推动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全面发展。

3.加强基本社会服务,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

一是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三是及时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四是加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7,088.3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4,079.75万元,减少47.89%,变动原因:预算执行下达旗县区资金(困难群众补助资金、高龄津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资金等);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521.29万元,增长13.88%。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37,088.32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6,965.8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619.73万元,增长14.28%,变动原因:增加上级下达项目经费、增加市精神康复医院民企偿还账款资金,增加新建殡仪馆二期道路建设资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NaN%,变动原因:本年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3.年初结转和结余122.4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98.44万元,减少44.57%,变动原因:年度仅有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二)支出决算总计37,088.32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6,985.8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539.31万元,增长13.99%,变动原因:增加上级下达项目经费、增加市精神康复医院民企偿还账款资金,增加新建殡仪馆二期道路建设资金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NaN%,变动原因:年与上年均无结余分配。

3.年末结转和结余102.47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其他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8.02万元,减少14.96%,变动原因:其他资金结转和结余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6,965.87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32.23万元,占63.93%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68.70万元,占33.73%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99.46万元,占0.27%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765.48万元,占2.07%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6,985.84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1,050.15万元,占29.88%

本年项目支出25,935.69万元,占70.12%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6,100.9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3,511.49万元,减少48.14%,变动原因:预算执行下达旗县区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83.42万元,增长13.46%,变动原因:增加上级下达项目经费、增加市精神康复医院民企偿还账款资金,增加新建殡仪馆二期道路建设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3,632.23万元。与年初预算60,469.48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39.0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19.0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9.01万元。其中:

1.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末追加定向选调生经济补助经费预算。

2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其他部门拨入市特殊教育学校项目经费。

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其他部门拨入项目经费,社会组织党建经费支出

(二)教育支出(类)

教育支出类决算数为1,718.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53.45万元。其中:

1.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其他部门拨入项目经费,年初无预算,主要用于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育补助。

2.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其他部门拨入项目经费,年初无预算,主要用于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育补助。

3.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年初预算1164.55万元,支出决算152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用于市特殊教育学校支出

4.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其他部门拨入项目经费,年初无预算,主要用于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育补助。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9,543.4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38,181.77万元。其中: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末追加引进人才经济补助经费预算。

2.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532.32万元,支出决算56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增长变动

3.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年初预算19.6万元,支出决算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照预算数执行无差异

4.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69万元,支出决算6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项目正常结余,本年项目运行按实际支付

5.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

6.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10225.81万元,支出决算86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民政协理员工作补贴、社区工作人员经费、违建墓地整治经费及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费等项目下达旗县区;二是上年项目延续本年支付;三是本年项目运行按实际支付。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16.41万元,支出决算1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内人员变动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511.99万元,支出决算56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内在职人员转退休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800.45万元,支出决算79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内人员变动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31.92万元,支出决算46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年内人员变动,二是上年在职转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补缴支付

11.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2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去世发放抚恤金。

12.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其他部门拨入市精神康复医院优抚对象补助项目支出

13.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439.3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困境儿童生活保障资金等项目下达旗县区。

14.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2716.92万元,支出决算26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养老机构政策性责任保险、经济困难老年人70-79周岁养老服务资金、高龄津贴等项目下达旗县区。

15.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2542.78万元,支出决算388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市殡仪馆搬迁至新址日常费用增加,根据单位实际业务需要进行支出。

16.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6285.02万元,支出决算908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公用及运行维护项目支出。增加精神康复医院2023年民企账款偿还资金。

17.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年初预算3242.95万元,支出决算22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等项目下达旗县区。

18.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414.86万元,支出决算2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三民”人员补助资金项目下达旗县区。

19.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年初预算1924.69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下达旗县区

20.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2403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城市低保项目下达旗县区。

21.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20222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农村低保项目下达旗县区

22.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1038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无临时救助支出。

23.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260万元,支出决算18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市救助站项目支出按实际需要支付。

2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754.66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下达旗县区。

2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1393.57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下达旗县区

26.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839万元,支出决算56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年初预算分配下达旗县区;二是部门决算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为上级下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及年初预算分配部门支出

27.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8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其他部门拨入市精神康复医院优抚对象补助项目支出

2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3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上级下达福利单位困难群众补助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603.2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65.07万元。其中:

1.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其他部门拨入市精神康复医院医疗费补助支出

2.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其他部门拨入市儿童福利院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50.51万元,支出决算4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内人员变动。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71.16万元,支出决算26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内人员变动

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8.62万元,支出决算1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内人员变动

6.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328万元,支出决算15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福利单位院民医疗费用按照实际情况支出。

7.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其他部门拨入市精神康复医院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78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780万元。其中:

1.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7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新建殡仪馆二期道路建设项目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968.5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96.91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15.48万元,支出决算68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内人员变动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256.17万元,支出决算28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内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0,977.3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503.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474.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2,654.8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80.77万元。主要包括: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696.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16.97万元,支出决算12.31万元,完成预算的72.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NaN%;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14.30万元,支出决算11.61万元,完成预算的81.18%;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2.67万元,支出决算0.70万元,完成预算的26.1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各项制度,严格公务车辆管理,严把公务接待审批关,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2.3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1万元,占94.32%;公务接待费支出0.70万元,占5.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NaN%,变动原因:本年无预算安排及无相关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本年无预算安排及无相关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NaN%,变动原因:本年及上年无预算安排及无相关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13万元,减少21.21%,变动原因: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严控车辆使用范围。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0万元,接待6批次,48人次,开支内容:他省市及各盟市考察接待支出;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30万元,增长73.31%,变动原因:严把公务接待审批关,压缩公务接待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2,468.7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219.06万元,减少15.11%,变动原因:减少新建殡仪馆建设债券收、支。其中:

(一)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5,13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增新建殡仪馆建设项目。

(二)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83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上级下达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

(三)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上级下达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

(四)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8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上级下达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NaN%,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474.23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5.26万元,增长8.03%,变动原因:部门在职人员增加,按照实际工作需求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26.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1.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72.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2.37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04.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2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86.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9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2.87%,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89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27个,共涉及资金29,352.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43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43个,共涉及资金79,305.99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元旦、春节慰问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困难群众、敬老院经费”、“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经费”等63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9.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112.4万。其中,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完成情况较好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2个政府性基金项目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社会组织管理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99分。全年预算数为19.6万元,执行数为19.5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圆满完成年度工作,对社会组织管理监管到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后续工作计划。按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要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按年度每年进行。完成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管理辅助合同续约,持续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二)措施及办法。积极宣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政策,动员和鼓励社会组织积极报名参评,对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将评估等级证书作为信誉证明出示,评估等级牌匾应当悬挂在服务场所或者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可以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优先获得政府奖励;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获得获得4A级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努力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发展的目的。加强管理力度,抽查检查社会组织,及时规范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和规范发展。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
年度)

项目名称

社会组织管理经费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9.60

19.60

19.58

10

99.90

9.99

其中:财政拨款

19.60

19.60

19.58

——

99.9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要求,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管。

圆满完成年度工作,对社会组织管理监管到位。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评估社会组织

正向

大于等于

30

72

5

5


发布媒体公告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8

2

5

4


购买服务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5

2

5

4


质量指标

社会组织管理监督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15

15


时效指标

社会组织评估公告时限

定性


202312月底前

已完成


10

10


成本指标

管理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9.6

19.58

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促进社会组织有序合规运行

定性


显著

已完成


15

15


可持续影响

实现社会组织合规高效运营和长期发展

定性


显著

已完成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组织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10

10


总分

100

97.99



2.元旦、春节慰问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困难群众、敬老院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对困难群众的慰问,了解民情,对困难群众的困难进行解决,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服务,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已按年初指标值完成,无未完成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细化绩效指标,让指标内容更全面,指标赋值更合理,整体更具参考价值。1、科学严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细化部门预算内容,保证预算的精准性,通过中期预算执行情况合理调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进一步细化年初预算项目,准确判断项目必要性及合理性,在年初时进一步合理预估项目金额。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
年度)

项目名称

元旦、春节慰问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困难群众、敬老院经费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00

50.00

50.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0.00

50.00

50.0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慰问九个旗县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敬老院。

通过对困难群众的慰问,了解民情,对困难群众的困难进行解决,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服务,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已按年初指标值完成,无未完成的情况。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慰问金发放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

2

12.5

12.5


质量指标

慰问资金发放准确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12.5

12.5


时效指标

慰问资金按发放完成时间

定性


20221231日之前

已完成


12.5

12.5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1.6

50

万元

12.5

12.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保障慰问对象基本生活

定性


显著

已完成


15

15


可持续影响

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制度

定性


显著

已完成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助对象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


总分

100

100.0



3.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7.43分。全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执行数为133.28万元,完成预算的4.3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促进了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细化绩效指标,让指标内容更全面,指标赋值更合理,整体更具参考价值。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及时发挥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
年度)

项目名称

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1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00.00

3101.90

133.28

10

4.30

0.43

其中:财政拨款

3000.00

3101.90

133.28

——

4.3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促进了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户数

正向

大于等于

300

609

2

2


市本级信息平台建设运营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2

2


建设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7

27

1

1


建设村级养老服务设施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00

200

1

1


1000㎡以上试点场所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4

4

1

1


500㎡左右试点场所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8

8

1

1


300㎡试点场所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5

18

1

1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电梯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0

12

1

1


失能老年人能力评估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6000

7539

1

1


提升行动项目建床验收数

正向

大于等于

3800

3829

1

1


厅市共建项目消防改造及屋顶防水工程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1

1


旗县区级信息平台指挥调度中心建设

正向

大于等于

8

8

2

2


质量指标

资金发放准确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7.5

7.5


服务设施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7.5

7.5


时效指标

资金发放完成时间

定性


20231231日之前

实际完成于20231231日之前


5

5


资金及时到位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5

5


成本指标

1000㎡以上试点场所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60

60

万元/

0.5

0.5


500㎡左右试点场所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40

40

万元/

1

1


300㎡试点场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0

20

万元/

1

1


电梯机构补贴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0

30

万元/

1

1


建设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

反向

小于等于

60

20

万元/

1

1


建设村级养老服务设施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

2

万元/

1

1


服务对象评估费

反向

小于等于

175

126.0918

万元

1

1


提升行动项目建床验收费提升行动项目建床验收费

反向

小于等于

88

88

/

0.5

0.5


旗县区级信息平台指挥调度中心建设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8

8

万元/

0.5

0.5


养老院院长培训费

反向

小于等于

4

3.58

万元

0.5

0.5


适老化改造补助

反向

小于等于

2500

2500

/

1

1


项目总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200

3101.8968

万元

1

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定性


显著提升

已完成


15

14


可持续影响

持续保障养老机构正常运转

定性


显著

已完成


15

13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资助养老机构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3

%

10

10


总分

100

87.43



4.自治区福彩金支持全区优秀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奖补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41分。全年预算数为22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90.9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共11个项目获奖,已完成10个项目的资金拨付。“北疆蓝焰”无独立的协会账号,无法开发票支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持续做好社会福利事业,旗县区建设社会工作服务试点补贴项目,保证项目资金有效使用,精准发放。保证项目实施依据充分,明确绩效目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符合财务制度,继续优化调整本单位后续项目工作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和单位工作效率。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的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
年度)

项目名称

自治区福彩金支持全区优秀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奖补资金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2.00

22.00

20.00

10

90.91

9.09

其中:财政拨款

22.00

22.00

20.00

——

90.91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00

——

0

——

其他资金

0

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推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领域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和最新成就,着力打造群众认可、特色鲜明、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品牌项目,大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

11个项目获奖,已完成10个项目的资金拨付。“北疆蓝焰”无独立的协会账号,无法开发票支付。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志愿服务项目

正向

大于等于

11

10

7.5

6.82


奖补项目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0

10

7.5

7.5


质量指标

打造品牌项目

定性


优良低中差

已打造10个品牌项目


7.5

7


打造优秀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

定性


优良低中差

已打造10个品牌项目


7.5

7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时限

定性


12月底前

2312月已完成


5

5


资金发放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底前

2312月已完


5

5


成本指标

每个项目奖补标准

正向

等于

2

2

万元

5

5


项目总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2

20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升优秀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质量

定性


显著

已完成


10

10


可持续影响

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可持续发展

定性


优良低中差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0

10


总分

100

97.41



5.居家和社区养老示范中心建设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全年预算数为1506万元,执行数为1506万元,完成预算的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建设了居家和社区养老示范中心,主要包括加装电梯、更换门窗、水电气暖等线路管道改造、消防系统改造、无障碍设施改造、屋面防水工程。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细化绩效指标,让指标内容更全面,指标赋值更合理,整体更具参考价值。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及时发挥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
年度)

项目名称

居家和社区养老示范中心建设资金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90.40

1506.00

1506.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90.40

1506.00

1506.0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用于居家和社区养老示范中心建设,主要包括加装电梯、更换门窗、水电气暖等线路管道改造、消防系统改造、无障碍设施改造

建设了居家和社区养老示范中心,主要包括加装电梯、更换门窗、水电气暖等线路管道改造、消防系统改造、无障碍设施改造、屋面防水工程。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示范中心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12.5

12.5


质量指标

资金到位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12.5

12.5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拨付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12.5

12.5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116

1506

万元

12.5

6.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高全市居民养老服务水平

定性


显著

已完成


15

15


可持续影响

保障居家和社区养老示范中心建设完成

定性


显著

已完成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1

%

10

10


总分

100

94.0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居家和社区养老示范中心建设资金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4.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婷如 联系电话:0471-5181013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

2023年决算公开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