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民政局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01-25   来源: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确保了法治创建工作与民政工作有效结合、齐抓并举,以法治创建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在民政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整体水平。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到法治工作中。局党组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各项工作中,不断压紧压实各项工作责任,将法治建设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狠抓“关键少数”,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调研员、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带头学习法治。坚持用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法治建设工作。民政局党组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指示精神贯穿于民政法治工作以及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引导党员干部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今年以来,先后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学习、夜校学习、法律讲座等形式,集中开展《宪法》《民法典》《慈善法》《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等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开展权力“瘦身”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权责清单,我局重新梳理调整编制权责清单,把之前梳理出来的126项权责清单,经过取消、下放、合并、冻结等“瘦身”工作后,最终保留40项权责清单,涉及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其他行政权力等方面。我局权责清单已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已在官网公布。

(二)落实市委市政府做好“一门办”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门办”“应进必进”要求,我局将依申请六类17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全部以委托的方式进驻审批局,实现全市行政权利事项一窗办、一门办。我局已编制完成依申请六类17项行政权利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并已交付审批局。

(三)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开展民政政策措施的增量审查工作,我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2021—287号文件,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负责人齐抓共赢的良好工作机制。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大力推动民政公平竞争工作开展,确保推进工作切实有效的落地。是严格落实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我局2020年11月11日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民政局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呼民政发〔2020〕141号,对有请示和建议类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进一步提升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水平。

(四)依法履行民政职能

一是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修订完善了社区公约、村规民约,实现了自治、法治、德治并举。推进好家风建设,建立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引导社区居民崇德向善。二是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条例和文件精神,建立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双重审核把关制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依法开展。加强现有社会组织的监管工作,对现有登记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三是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管理制度,依法救助城市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切实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管理水平。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纳入供养范围。四是稳步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和规范社会事务工作。做好孤儿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切实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养老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大殡葬执法、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依法开展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

(五)深化教育宣传,切实提升懂法守法意识

一是深化“民政法制”六进活动(即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市民、村民主动参与到活动中,积极开展了《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慈善法》等法律宣讲。二是举办大型宣传服务活动,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对市民提出的关于低保、临时救助、养老服务、困境儿童、城市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方面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召开工作会议,传达上级重要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和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好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印制民政政策宣传手册,免费向群众发放。通过开展“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民政法制”六进活动,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二是继续加强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继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局属各单位深入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制培训,考取执法证。三是继续规范依法行政。继续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力度、依法开展年检工作,加强基层民主制度化建设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加强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