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0 来源:呼和浩特民政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使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我局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以更高起点、更高标准、更实措施依法做好民政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弱势群体提供最有力的保障,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在促进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工作整体水平等方面取得新发展。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组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
(二)开展权力“瘦身”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权责清单,我局于2020年4月底重新梳理调整编制权责清单,把之前梳理出来的126项权责清单,经过取消、下放、合并、冻结等“瘦身”工作后,最终保留33项权责清单,涉及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其他行政权力等方面。我局权责清单已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已在官网公布。
(三)落实市委市政府做好“一门办”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门办”“应进必进”要求,2020年5月中旬,我局将依申请六类11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全部以委托的方式进驻审批局,实现全市行政权力事项一窗办、一门办。我局已编制完成依申请六类11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并已交付审批局。
(四)积极开展诚信建设宣传活动
为增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意识,强化信用约束,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和综合发展服务能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全面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协调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建立和实施了信用承诺制度,全市所有社会组织签订了呼和浩特市社会组织诚信自律信用承诺书,推动了社会组织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引导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归集信用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了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意识,强化了社会组织信用约束,同时,提升了社会组织公信力和综合发展服务能力。
(五)严格文件合法性审查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我局2020年11月11日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民政局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呼民政发〔2020〕141号,对有请示和建议类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进一步提升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水平。
(六)组织参加了网络在线学法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根据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组织协调我局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参加了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网络在线学法,为做好迎接年底自治区组织的全区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奠定了理论基础。
(七)及时准备宣传材料,参加民政政策法规宣传
为了更好的宣传民政政策法规,12月份我局开展了“宪法进校园”、“宪法进万家”,开展了民法典知识宣传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并就紧紧围绕服务“六稳”落实“六保”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开展宣传。
(八)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按要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事项、依法确定随机抽查主体、抓好随机抽查工作实施,并出台了一系列“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基础数据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实施随机检查,检查结束后及时将结果上传至协同监管平台,确保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