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0 来源:呼和浩特民政
为进一步落实思想上尊重、生活上照顾离退休老同志的有关精神,规范走访、慰问、探望离退休人员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节日走访慰问。每年春节前对离退休人员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根据工作需要,可选择在“七一”、“十一”等节日期间进行走访慰问。慰问期间认真听取老同志的工作意见、建议。
二、坚持住院走访慰问。对生病住院的离退休人员及时进行探望慰问,送去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三、坚持走访慰问生活困难老同志。每逢重要节日,对生活有困难的离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坚持走访慰问去世老同志家属。逢离退休老同志去世,及时对家属进行慰问,并协助做好丧葬事宜。
五、加强沟通联络。经常通过电话、家访等方式与离退休老同志进行沟通联系,了解掌握思想、生活状况,特别是加强与年龄大、身体状况差、独居的老同志联系。
六、加强组织领导。走访慰问等工作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负责,由局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组织实施。注重发挥老干部支部作用,保证走访慰问工作正常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