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2022年自治区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报告

  2023-06-27   来源:呼和浩特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  





呼和浩特市

2022年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使用情况



2022年自治区下拨呼和浩特市2022年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1793.05万元,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使用宗旨,资金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残疾人福利类项目、儿童福利类项目、社会公益类项目四个方面。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2022年自治区本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

2022年自治区下拨我市自治区本级福彩公益金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616.05万元,资3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养老机构床位运营、一次性建设、责任保险补贴及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补贴,包括:

(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资金213.05万元。由市民政局统筹市本级资金,为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减轻了全市老年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和家庭经济负担,及时在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后提供有效帮扶。

(二)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一次性建设、责任保险补贴资金277万元。按照自治区补贴标准,拨付各旗县区,由旗县区拨付各社会办养老机构。其中下拨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补贴244.2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16.4万元,责任保险资金16.4万元。使社会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补贴126万元。下拨各旗县区及局属福利单位,主要用于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缓解了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资金压力,助力其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疫情期间为养老机构纾难解困。

二、残疾人福利类项目

2022年自治区下拨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资金162万元,主要用于资助精神病人康复福利院补助项目。

资助市精神康复医院护理中心建设项目162万元。

三、儿童福利类项目

2022年自治区下拨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儿童福利类项目资金130万元,资助项目2个,包括:

(一)支持“养治教康”项目9万元,用于市儿童福利院“养治教康”项目,为提高儿童生活水平及养育、教育、治疗、康复水平,满足孤残儿童需求。

(二)儿童福利项目补助121万元,拨付市儿童福利院,用于儿童福利机构项目建设,使儿童福利院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功能设置更加完善。

四、社会公益类项目

2022年自治区下拨自治区本级福彩公益金社会公益类项目资金885万元,资助项目5个,包括:

  1. 资助“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25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补助,对每个“五社联动”试点项目补助10万元,我市25个试点项目共获得自治区补助资金25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为抓手,以城乡社区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支撑作用、社区社会组织的载体作用、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的依托作用、社区慈善资源的助推作用,促进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融合发展的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有效促进了我市25个“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

  2. 资助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200万元,其中:下拨各旗县区“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资金60万元,为城镇社区、农村居民群众提供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心理援助、矛盾调处、行为矫治等社会工作服务,促进家庭和谐,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下拨各旗县区100万元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用于支持购买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通过购买服务,解决了部分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护理现状,促进了社区和谐建设,完善了购买服务机制,提升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能力;下拨各旗县区40万元,用于社会组织培训孵化服务项目,开展专题培训,有利于推动经验分享,提升不同类型社会组织自身的运营管理能力,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地利用社会力量提供优质服务。

  3. 资助社区福利性公益性服务项目65万元,其中:资助清水河县、玉泉区农村社区试点建设资金11万元;资助玉泉区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建设资金54万元。

(四)支持优秀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奖补资金22万元,用于我市11个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奖补。

(五)支持社会公益类项目348万元,其中:用于新建市殡仪馆建设资金330万元,通过新建殡葬基础服务设施,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用于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及各旗县区婚姻登记机构智能化、标准化建设18万元,打造机构健全、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婚姻登记机关。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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