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2021年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2022-06-28   来源: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自治区下拨呼和浩特市2021年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计1087.3974万元,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使用宗旨,资金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三个方面。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情况

自治区下拨我市自治区本级福彩公益金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788.8974万元,资助4个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责任保险补贴,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补贴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资金。

(一)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项目资金297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进行老年人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1500户,每户改造资金补贴1980元。下拨资金市四区各250户,49.5万元;旗县各100户,19.8万元。

(二)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责任保险补贴资金267.8万元。按照自治区补贴标准,拨付各旗县区,由旗县区拨付各社会办养老机构。其中下拨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补贴253.3万元,责任保险资金14.5万元。使社会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补贴16.5万元。下拨各旗县区主要用于全市符合条件并申报床位补贴的社会办养老机构17所疫情防控。

(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资金207.5974万元。由市民政局统筹市本级资金,为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情况

自治区下拨自治区本级儿童福利类项目资金48.5万元,资助项目2个,包括:

(一)机构内儿童“养治教康”项目补助9万元,用于市儿童福利院提高儿童生活水平及养育、教育、治疗、康复水平,满足孤残儿童需求,“养治教康”项目的开展。

(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设施建设项目补助39.5万元,拨付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用于保护中心文化设施建设。

三、社会公益类项目情况

自治区下拨自治区本级福彩公益金社会公益类项目资金250万元,资助项目4个,包括:

(一)支持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项目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补助,对每个“五社联动”试点项目(社工站项目)补助10万元,我市20个试点项目共获得自治区补助资金200万元。截至目前,该项资金已全部及时下拨到各旗县区,以城乡社区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支撑作用、社区社会组织的载体作用、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的依托作用、社区慈善资源的助推作用,促进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融合发展的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有效促进了我市20个“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社工站项目)建设。

(二)资助村级协商议事示范点项目。项目资金20万元,用于自治区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单位新城区保合少镇野马图村、成吉思汗大街街道沙梁村各10万元,开展村级协商议事示范项目。

(三)支持志愿服务规范化管理项目。项目资金10万元,用于志愿服务站点建设费用,拟分配9个旗县区各1万、市级总站1万元。正在报请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下拨。

(四)支持慈善超市试点项目。项目资金20万元,慈善超市旨在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奉献爱心,借助超级市场管理和运营模式,建立起经常性的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资帮扶和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截至目前,慈善超市还在进行筛选工作,因此资金未分配。



附件:附件1呼和浩特市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明细表.xlsx

          附件2.2021年自治区本级福彩金绩效自评表.rar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20226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