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25
来源:呼和浩特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
2024年度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
公开文档
部门名称: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
部门负责人:张国富
财务负责人:李美云
编制人:肖婷如
报送日期:2025年9月
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部门职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部门主要职责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老龄工作、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慈善事业、区划地名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2.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3.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市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4.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行政区划变更事项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市内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以及跨旗县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10.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1.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3.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民政局要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各旗县区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儿童福利科、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机关党委。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本级)、呼和浩特市民政局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救助管理站、呼和浩特市养老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呼和浩特市精神康复医院、呼和浩特市盲人按摩医院、呼和浩特市殡仪馆。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0家,具体包括: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本级)、呼和浩特市民政局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救助管理站、呼和浩特市养老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呼和浩特市精神康复医院、呼和浩特市盲人按摩医院、呼和浩特市殡仪馆。详细情况见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
2 |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保障中心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
3 |
呼和浩特市救助管理站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
4 |
呼和浩特市养老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5 |
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6 |
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7 |
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8 |
呼和浩特市精神康复医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9 |
呼和浩特市盲人按摩医院 |
财政定额拨款事业单位 |
|
10 |
呼和浩特市殡仪馆 |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加强兜底性民生建设
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措施》、《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印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指标工作方案(试行)》,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低收入人口的排查力度。印发《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方案》,组建“帮办代办”队伍,入户排查,举办座谈会现场答疑解惑,开展多方力量立体式救助服务。
2.提升社会福利水平,加强普惠性民生建设
积极推进建设城市养老服务“样板区”、农村养老服务“示范区”建设。持续优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填补养老服务空白点位。举办呼和浩特市康复辅具暨适老化产品“五进”活动,推进康复辅具产业实施落地。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4个社区获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深化拓展儿童服务水平,健全儿童福利工作网络。
3.提升社会事务水平,加强基础性民生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移风易俗。二是加强殡葬领域规范管理。三是全力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四是加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4.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加强拓展性民生建设
一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二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三是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7,109.5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663.89万元,减少39.41%,变动原因:预算执行下达旗县区资金(困难群众补助资金、高龄津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资金等);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978.75万元,减少26.91%。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7109.5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7008.9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9956.91万元,下降26.94%,变动原因:减少上级下达项目经费,减少市精神康复医院民企偿还账款资金,减少新建殡仪馆二期道路建设资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NaN%,变动原因:本年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3.年初结转和结余100.6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1.84万元,减少17.84%,变动原因:本年度仅有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二)支出决算总计27109.5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6334.0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0651.76万元,下降28.80%,变动原因:减少上级下达项目经费,减少市精神康复医院民企偿还账款资金,减少新建殡仪馆二期道路建设资金。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NaN%,变动原因:本年与上年均无结余分配。
3.年末结转和结余775.48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其他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73.00万元,减少656.76%,变动原因:其他资金结转和结余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7008.96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32.01万元,占78.98%;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60.41万元,占15.03%;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1101.02万元,占4.08%;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515.52万元,占1.91%。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6334.08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0867.64万元,占41.27%;
本年项目支出15466.45万元,占58.73%;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5392.4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697.82万元,减少43.50%,变动原因:预算执行下达旗县区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708.51万元,下降29.66%,变动原因:减少上级下达项目经费,减少市精神康复医院民企偿还账款资金,减少新建殡仪馆二期道路建设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1332.01万元。与年初预算17318.95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4.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00万元。其中:
1.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末追加定向选调生经济补助经费预算。
(二)教育支出(类)
教育支出类决算数为1,834.1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28.89万元。其中:
1.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其他部门拨入项目经费,年初无预算,主要用于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育补助。
2.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其他部门拨入项目经费,年初无预算,主要用于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育补助。
3.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年初预算1505.22万元,支出决算173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用于市特殊教育学校支出。
4.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其他部门拨入项目经费,年初无预算,主要用于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育补助。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7,908.8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4398.17万元。其中:
1.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515.51万元,支出决算44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变动。
3.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年初预算39.6万元,支出决算1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项目运行按实际支付。
4.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50.54万元,支出决算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项目运行按实际支付。
5.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年初预算30万元,支出决算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相关职能划转。
6.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539.57万元,支出决算57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民政协理员工作补贴、社区工作人员经费、违建墓地整治经费及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费等项目下达旗县区;二是上年项目延续本年支付;三是本年项目运行按实际支付。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18.87万元,支出决算11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内人员变动。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512.51万元,支出决算54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内在职人员转退休。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829.83万元,支出决算76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内人员变动。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95.41万元,支出决算6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年内人员变动,二是上年在职转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补缴支付。
11.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离退休人员去世发放抚恤金。
12.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其他部门拨入市精神康复医院优抚对象补助项目支出。
13.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0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收到上级转移支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
14.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588.28万元,支出决算41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养老机构政策性责任保险、经济困难老年人70-79周岁养老服务资金、高龄津贴等项目下达旗县区。
15.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3016.97万元,支出决算28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市殡仪馆搬迁至新址日常费用增加,根据单位实际业务需要进行支出。
16.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6395.61万元,支出决算641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公用及运行维护项目支出。
17.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88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养老机构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18.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77.95万元,支出决算112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8.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19.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300万元,支出决算10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实际救助情况支出。
20.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80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福利单位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2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0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515.9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62.71万元。其中:
1.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其他部门拨入市精神康复医院医疗费补助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9.48万元,支出决算4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内人员变动。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82.75万元,支出决算27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内人员变动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8.45万元,支出决算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内人员变动
5.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328万元,支出决算15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福利单位院民医疗费用按照实际情况支出。
6.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其他部门拨入市精神康复医院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968.5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96.91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760.62万元,支出决算73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内人员变动。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301.53万元,支出决算29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内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0675.4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187.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488.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0656.5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80.77万元。主要包括: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659.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16.95万元,支出决算12.94万元,完成预算的76.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NaN%;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14.10万元,支出决算12.41万元,完成预算的88.02%;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2.85万元,支出决算0.53万元,完成预算的18.4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各项制度,严格公务车辆管理,严把公务接待审批关,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2.9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1万元,占95.93%;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占4.0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NaN%,变动原因:本年无预算安排及无相关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本年无预算安排及无相关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NaN%,变动原因:本年及上年无预算安排及无相关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80万元,增长6.92%,变动原因: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严控车辆使用范围。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3万元,接待5批次,43人次,开支内容:他省市及各盟市考察接待支出;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17万元,下降24.66%,变动原因:严把公务接待审批关,压缩公务接待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060.4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8408.29万元,减少67.44%,变动原因:减少新建殡仪馆建设债券收、支。其中:
(一)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建殡仪馆建设项目尾款结转支付。
(二)其他支出(类)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91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上级下达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
(三)其他支出(类)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8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NaN%。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上级下达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NaN%,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4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671.1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30.06万元,增长24.04%,变动原因:。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45.14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4.73万元,增长11.29%,变动原因:部门在职人员增加,按照实际工作需求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37.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9.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8.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39.24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2.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3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80.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3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8.09%。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86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49个,共涉及资金10,65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43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43个,共涉及资金4,060.41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城市困难家庭取暖补贴资金”、“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金”、“社会组织管理经费”等192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56.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060.41万。其中,对“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完成情况较好。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2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清明节等重要祭扫日绿色、生态、文明祭扫工作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圆满完成 清明节等重要祭扫日绿色、生态、文明祭扫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自评结果,继续完善资金使用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质量,推动殡葬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清明节等重要祭扫日绿色、生态、文明祭扫工作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5 |
5 |
10 |
100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5 |
5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利用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现场宣传,鲜花换纸钱等工作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 |
2024年圆满完成 清明节等重要祭扫日绿色、生态、文明祭扫工作。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免费发放鲜花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0000 |
50000.00 |
束 |
7 |
7 |
|
|
资金覆盖旗县区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4 |
4.00 |
个 |
8 |
8 |
| |||
|
质量指标 |
鲜花发放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7 |
7 |
| ||
|
云祭扫工作开展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8 |
8 |
| |||
|
时效指标 |
祭扫时间 |
定性 |
|
清明节、七月十五、十月一、除夕等重要祭扫日 |
清明节、七月十五、十月一、除夕等重要祭扫日 |
|
5 |
5 |
| ||
|
工作完成时间 |
定性 |
|
年底前 |
年底前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每个区祭扫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5 |
2.50 |
万元 |
5 |
5 |
| ||
|
祭扫总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0 |
10.00 |
万元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社会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 |
定性 |
|
有效促进 |
有效促进 |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动殡葬改革 |
定性 |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
15 |
1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0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00 |
| ||||||||
2.元旦、春节慰问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困难群众、敬老院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对困难群众的慰问,了解民情,对困难群众的困难进行解决,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服务,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已按年初指标值完成,无未完成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细化绩效指标,让指标内容更全面,指标赋值更合理,整体更具参考价值。1、科学严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细化部门预算内容,保证预算的精准性,通过中期预算执行情况合理调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进一步细化年初预算项目,准确判断项目必要性及合理性,在年初时进一步合理预估项目金额。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元旦、春节慰问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困难群众、敬老院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50 |
50 |
50 |
10 |
100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 |
50 |
50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慰问九个旗县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敬老院,保障慰问对象基本生活。 |
慰问九个旗县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敬老院,保障慰问对象基本生活。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慰问金发放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 |
5.00 |
次 |
7 |
7 |
|
|
慰问人群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4 |
4.00 |
个 |
8 |
8 |
| |||
|
质量指标 |
慰问资金发放准确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7.5 |
7.5 |
| ||
|
慰问旗县区覆盖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0 |
50.00 |
% |
7.5 |
7.5 |
| |||
|
时效指标 |
慰问资金发放完成时间 |
定性 |
|
年底前 |
年底前 |
|
5 |
5 |
| ||
|
资金支付完成时间 |
定性 |
|
年底前 |
年底前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慰问金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5 |
15.00 |
万元 |
5 |
5 |
| ||
|
慰问品费用 |
反向 |
小于等于 |
35 |
35.00 |
万元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慰问对象基本生活 |
定性 |
|
显著 |
显著 |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制度 |
定性 |
|
显著 |
显著 |
|
15 |
1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0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00 |
| ||||||||
3.24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引导资金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应支付救助资金57万元。实际支付救助资金57万,全部用于我市民政局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充实社会救助经办服务队伍,提高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服务水平和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与更多专业社会组织建立长期合作,引入先进理念,扩大服务范围,广泛宣传救助服务政策与成效,提升社会知晓度与参与度。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24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引导资金 | ||||||||||
|
主管部门 |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57 |
57.00 |
10 |
100.00 |
10.0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57 |
0 |
—— |
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目标1:广泛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的救助需求。目标2: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服务水平和质量。 |
2024年应支付救助资金57万元。实际支付救助资金57万,全部用于我市民政局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充实社会救助经办服务队伍,提高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服务水平和质量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涉及旗县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 |
2.00 |
个 |
7.5 |
7.5 |
|
|
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 |
2.00 |
个 |
7.5 |
7.5 |
| |||
|
质量指标 |
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00 |
% |
7.5 |
7.5 |
| ||
|
服务项目完成情况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00 |
% |
7.5 |
7.5 |
| |||
|
时效指标 |
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
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引导资金下达时效 |
定性 |
|
收到自治区指标文件后30日内 |
收到自治区指标文件后30日内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自治区安排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引导资金总额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7 |
57.00 |
万元 |
5 |
5 |
| ||
|
下拨各旗县区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引导资金总额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7 |
57.00 |
万元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困难群众多样化救助需求 |
定性 |
|
不断满足 |
不断满足 |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救助经办能力 |
定性 |
|
不断提升 |
不断提升 |
|
15 |
1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0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 |
| ||||||||
4.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33分。全年预算数为605万元,执行数为6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完成适老化改造全部任务户数;2.完成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部分旗县区因当地财政未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导致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和消防改造项目陷入停滞,截至目前尚未完工。督促旗县区制定细化整改措施,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 | ||||||||||
|
主管部门 |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605.00 |
605.00 |
10 |
100.00 |
10.0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605 |
0 |
—— |
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1.完成适老化改造全部任务户数 |
1.完成适老化改造全部任务户数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适老化改造户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0 |
1119.00 |
户 |
7.5 |
7.5 |
|
|
完成消防改造的公办养老机构个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 |
7.00 |
个 |
7.5 |
5.83 |
部分旗县区因当地财政未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导致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和消防改造项目陷入停滞,截至目前尚未完工。 督促旗县区制定细化整改措施,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 |||
|
质量指标 |
适老化改造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00 |
% |
7.5 |
7.5 |
| ||
|
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0 |
90.00 |
% |
7.5 |
7.5 |
| |||
|
时效指标 |
适老化改造补贴按时发放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
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资金按时发放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每户适老化改造补贴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500 |
1000.00 |
元 |
5 |
5 |
| ||
|
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资金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464 |
266.76 |
万元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
定性 |
|
有效提高 |
有效提高 |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有效保障老年人享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 |
定性 |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
15 |
1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适老化改造入住机构老年人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5.0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98.33 |
| ||||||||
5.2024年自治区本级福彩公益金支持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社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92分。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22.14万元,完成预算的4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呼和浩特市旗县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服务项目已完成,拟于近期进行验收并公示;2.呼和浩特市旗县区社会组织人员培训服务项目已完成,并验收合格;3.呼和浩特市本级社会组织人员培训服务项目已已完成,并验收合格;4.呼和浩特市本级孵化基地运营项目已完成,并验收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细化绩效指标,让指标内容更全面,指标赋值更合理,整体更具参考价值。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及时发挥效益。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2024年自治区本级福彩公益金支持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社管) | ||||||||||
|
主管部门 |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45 |
22.14 |
10 |
49.2 |
4.92 |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45 |
22.15 |
—— |
49.2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目标1: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目标2: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目标3: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的利用社会力量提供优质服务 |
1.呼和浩特市旗县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服务项目已完成,拟于近期进行验收并公示;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受益社会组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00 |
420.00 |
家 |
5 |
5 |
|
|
受益社会组织从业人员 |
正向 |
大于等于 |
600 |
960.00 |
人次 |
5 |
5 |
| |||
|
受益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00 |
个 |
5 |
5 |
| |||
|
质量指标 |
承接项目社会组织资质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100.00 |
% |
3 |
3 |
| ||
|
政府购买服务运转规范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100.00 |
% |
3 |
3 |
| |||
|
服务合同执行规范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100.00 |
% |
3 |
3 |
| |||
|
服务目标计划完成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100.00 |
% |
3 |
3 |
| |||
|
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0 |
100.00 |
% |
3 |
3 |
| |||
|
时效指标 |
合同资金支付及时性 |
定性 |
|
按照国库支付情况 |
按照国库支付情况 |
|
2.5 |
2.5 |
| ||
|
验收及时性 |
定性 |
|
服务完成后一个月内 |
服务完成后一个月内 |
|
2.5 |
2.5 |
| |||
|
专题培训及时率 |
定性 |
|
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
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
|
2.5 |
2.5 |
| |||
|
政府采购完成及时率 |
定性 |
|
资金拨付到账后45日内 |
资金拨付到账后45日内 |
|
2.5 |
2.5 |
| |||
|
成本指标 |
社会组织人员培训项目单项金额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0 |
10.00 |
万元 |
4 |
4 |
| ||
|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服务单项金额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5 |
15.00 |
万元 |
3 |
3 |
| |||
|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服务单项金额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0 |
10.00 |
万元 |
3 |
3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开展专题培训有利于推动经验分享有效实现各方资源链接进一步提升不同类型社会组织自身的运营管理能力打造优秀的社会组织服务队伍 |
定性 |
|
显著 |
显著 |
|
5 |
5 |
| |
|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利于带动社会服务工作人员就业增加就业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0 |
20.00 |
人 |
5 |
5 |
| |||
|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可以加强宣传社会组织服务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 |
定性 |
|
显著 |
显著 |
|
5 |
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社区治理等社会服务 |
定性 |
|
有所促进 |
有所促进 |
|
7.5 |
7.5 |
| ||
|
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能力 |
定性 |
|
显著 |
有所促进 |
|
7.5 |
7.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0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94.92 |
| ||||||||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为例。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扣分具体的问题及原因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婷如 联系电话:0471-5181013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
决算公开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