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2021-09-24   来源:呼和浩特民政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一)职能

        呼市社会福利院始建于1946年,隶属于呼市民政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我院主要承担着呼市城镇地区“三无”特困人员的收养任务(“三无”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部门预算只包括本部门预算。

        (一)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设独立预算单位。

        截止到2020年底,我院人员编制98人,实有98人,离退休69人,长期雇佣临时人员4人(政府安置孤儿)。

        (二)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

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

 

 

3

 

 

4

 

 

5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2,724.89万元,支出总计2,724.8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283.98万元,增长89.11%,增加主要是由于年初结转和结余351.32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26.93万元,此项资金不纳入2020年预算批复金额;特困人员经费514.07万元,此项资金不纳入2020年预算批复金额;其他收入3万元,此项资金不纳入2020年预算批复金额;薪级工资及未休假补贴及各项保险等工资性支出减少9.39万元等。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20.8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720.8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279.98万元,增长88.83%,增加主要是由于年初结转和结余350.32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26.93万元,此项资金不纳入2020年预算批复金额;特困人员经费514.07万元,此项资金不纳入2020年预算批复金额;薪级工资及未休假补贴及各项保险等工资性支出减少9.39万元等。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2,724.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373.5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51.32万元;支出总计2,724.8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31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04.50万元,增长8.10%;支出总计增加204.50万元,增长8.10%。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决算中上年结转和结余增加了261.83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了213.50万元;三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4.17万元;四是其他收入增加2.00万元。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2,373.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0.57万元,占99.90%;其他收入3.00万元,占0.1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2,72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2.36万元,占47.10%;项目支出1,439.22万元,占52.9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20.8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50.32万元;支出总计2,720.8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31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01.50万元,增长8.00%;支出增加201.50万元,增长8.00%。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决算中上年结转和结余增加了260.83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了213.50万元;三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4.17万元。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6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36万元,占65.10%;项目支出687.16万元,占34.9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1.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1.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72.6万元;津贴补贴310.03;绩效工资242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97.59;职业年金缴费17.6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5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2;住房公积金86.04;退休费33.2;抚恤金14.21万元;生活补助4.07万元;医疗费补助0.33万元等,较上年增加72.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津贴补贴增加74.23万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8.71万元等万元;公用经费50.03万元,主要包括:维修(护)费7.16万元; 福利费18.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62万元等。较上年减少8.58万元,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减少5.31万元;邮电费减少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7;福利费增加1.75万元等。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94万元,支出决算为4.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94万元,支出决算为4.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8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缩减“三公”经费支出,剩余部分由财政收回。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9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3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维护、加油、保险、检车,车均运维费1.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0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我院一台公务用车正办理报废手续;二是缩减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3个项目,涉及资金132.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

        组织对“ 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公用取暖费项目 ”、“ 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3名孤儿工资及保险缴费项目 ”3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32.8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均按照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目标监控、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绩效信息公开透明。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公用取暖费项目 ”、“ 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3名孤儿工资及保险缴费项目 ”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3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5分。全年预算数为72.04万元,执行数为72.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服务面积17152.65平方米,物业费收取标准小于3.5元/平米,该项目的实施可以保障院内设施完善,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更好的服务三无人员。

        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公用取暖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5分。全年预算数为37.88万元,执行数为37.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的供暖面积为17152.65平方米,3.68元/平方米/月,共计37.88万元,为305人提供不低于18度的室内温度,供暖期6个月,达到了市级的规范化水平,保障了城镇三无人员的温暖,解决了寒冷带来的困扰。

        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3名孤儿工资及保险缴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4.6分。全年预算数为22.89万元,执行数为21.98万元,完成预算的96.02%。该项目为4名孤儿发放全年工资、按基数缴纳全年社保共计21.98万元,节约了0.91万元,该项目的实施保证了孤儿权益,促进了孤儿职工就业,稳定了社会秩序。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物业管理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田磊13274812333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2.04

72.04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72.04

72.04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更好的服务城镇三无人员、使三无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乐

已按目标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办公场所租赁面积

6.5

17152.65

17152.65

6.5

 

指标2:需求人数

6

305

305

6

 

质量指标

指标1:达到市级的规范化水平

6.5

≥90%

≥90%

6.5

 

指标2:保障院内设施完善,服务正常工作

6

≥90%

≥90%

6

 

时效指标

指标1:物业服务期限

12.5

每年1至12月份

每年1至12月份

12.5

 

 

 

 

 

 

 

成本指标

指标1:物业费收取标准

6.5

≤3.5元/㎡

≤3.5元/㎡

6.5

 

指标2:年度预算表

6

≤72.04万元

≤72.04万元

6

 

(30分)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办公场所正常运转

7.5

≥90%

≥90%

7.5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良好的履职基础,服务社会发展能力

7.5

≥90%

≥90%

7.5

 

生态效益指标

提高院内环境,保持良好的环境形象

7.5

≥90%

≥90%

7.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院民满意度

10

≥90%

≥90%

10

 

总分

100

 

92.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公用取暖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田磊13274812333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7.88

37.88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7.88

37.88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更好的服务城镇三无人员、使三无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安

已按目标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办公场所面积

6.5

17152.65平方米

17152.65平方米

6.5

 

指标2:供暖需求人数

6

305

305

6

 

质量指标

指标1:达到市级的规范化水平

6.5

≥90%

≥90%

6.5

 

指标2:供暖范围内供暖率

6

≥90%

≥90%

6

 

时效指标

供暖期

12.5

供暖期为6个月

供暖期为6个月

12.5

 

 

 

 

 

 

 

成本指标

指标1:月取暖费收取标准

6.5

3.68元平方米每月

3.68元平方米每月

6.5

 

指标2:年度预算

6

37.88万元

37.88万元

6

 

(30分)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办公场所正常运行

7.5

≥90%

≥90%

7.5

 

社会效益指标

提供良好的履职基础,服务社会发展能力

7.5

≥90%

≥90%

7.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院民满意指标

10

≥90%

≥90%

10

 

总分

100

 

8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4名孤儿工资及保险缴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毕佳林13948198400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2.89

21.98

10

96.02%

9.6

其中:财政拨款

22.89

21.98

-

96.02%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更好的服务城镇三无人员,使三无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已按目标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孤儿人数

6.5

4名

4名

6.5

 

指标2:缴纳社保人数

6

4名

4名

6

 

质量指标

指标1:工资发放率

6.5

1-12月按月支付

1-12月按月支付

6.5

 

指标2:社保缴纳率

6

1-12月按月缴纳

1-12月按月缴纳

6

 

时效指标

指标1:孤儿职工工资发放率

6.5

每年1-12月份

每年1-12月份

6.5

 

指标2:孤儿职工社保缴纳月份

6

每年1-12月份

每年1-12月份

6

 

成本指标

指标1:月人均工资标准

6.5

3400

3400

6.5

 

指标2:月孤儿职工社保缴费

6

按基数缴纳

按基数缴纳

6

 

(30分)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救助孤儿人员,保证孤儿权益

7.5

有所提高

有所提高

7.5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孤儿职工就业

7.5

有所提高

有所提高

7.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福利院孤儿满意度

10

≥90%

≥90%

10

 

总分

100

 

84.6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我院2020年度财政预算批复项目共计三项,总拨款金额共计:132.81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社会福利院公用取暖费项目:

        项目目标:确保社会福利院冬季正常取暖,保障全院“三无”人员和职工良好生活、工作环境,更好的服务困难群众。

        拨付金额:37.88万元

        社会福利院4名孤儿工资及保险缴费项目

        项目目标:促进孤儿就业,保障4名孤儿职工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缴纳保险。

        拨付金额:22.89万元。

        社会福利院物业管理费项目

        项目目标:维护我院安全、整洁的环境,保持良好院内秩序,为特困人员提供温馨、优质的居住环境。

        拨付金额:72.04万元。

        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社会福利院公用取暖费项目总体目标:更好的服务城镇三无人员、使三无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2、社会福利院4名孤儿工资及保险缴费总体目标:更好的服务城镇三无人员、使三无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3、社会福利院物业管理费总体目标:达到院内整洁、呈现优良的院内秩序。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社会福利院公用取暖费:我院供暖为集中供暖,供暖期为2020年10月15日至2021年4月15日,每年会在供暖期前检查暖气有无漏水情况,并在缴费期缴纳取暖费用,保障了我院正常供暖,室内温度达到市级规范化水平。

        2、社会福利院4名孤儿工资及保险缴费:4名孤儿的工资和保险每年列入预算,根据批复金额及社保核定基数进行工资发放和五险缴费。

        3、社会福利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我院每年会根据实际需求先上会讨论再进行福利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采购程序,完成采购后待物业服务公司进场后每日进行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分。

        三、综合评价结论

        我院2020年项目绩效目标共3项,按照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目标监控、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绩效信息公开透明。

       四、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本年度三个项目的资金均按预算批复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其中社会福利院公用取暖费和社会福利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执行率均为100%,社会福利院4名孤儿工资及保险项目的执行率为96.02%,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拨付用途使用,截至2020年底,以上三个项目均按照具体中标价格、合同约定,据实完成支付,剩余款项2020年底财政已收回。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支付过程合规合法,资金支付均与预算相符。预算项目采取实施前设立目标,项目中期进行绩效监控,项目完成进行自评。预算项目目标、进度及时在本院三务公开栏及民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预算项目计划合理,符合我院实际情况和需求。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年度三个项目的产出指标均完成了年度指标,其中社会福利院公用取暖费项目的供暖面积为17152.65平方米,3.68元/平方米/月,共计37.88万元,为305人提供不低于18度的室内温度,供暖期6个月,达到了市级的规范化水平;社会福利院4名孤儿工资及保险缴费项目为4名孤儿发放全年工资、按基数缴纳全年社保共计21.98万元,节约了0.91万元;社会福利院物业管理费项目服务面积17152.65平方米,物业费收取标准小于3.5元/平米,该项目可以保障院内设施完善,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更好的服务三无人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福利院公用取暖费项目实施后,保障了城镇三无人员的温暖,解决了寒冷带来的困扰;社会福利院4名孤儿工资及保险缴费项目的实施,保证了孤儿权益,促进了孤儿职工就业,稳定了社会秩序;社会福利院物业管理费项目的开展,美化了院内环境,保持良好的环境形象,提升了院民的生活水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年度三个项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均超过90%,完成了本年度指标值。

        从经济效能方面考虑,以上项目的实施既能够保障我院设施设备的良好运转,延长国有资产使用年限,提高使用率,保障国有资产长效循环、可持续利用;同时,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资金预算控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率,资金使用更加科学。

        从社会履职能力效能上分析,加大困难群众保障力度,提高我院服务水平,能有效维护政府形象及公信力,提高政府履职群众满意度,同时,还能促进福利、养老机构发展,切实落实国家对福利养老事业发展的总体性要求。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院按要求及时上报绩效自评结果,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公开自评结果,将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项目申请的重要依据。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为有效科学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采取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03万元,比2019年减少8.58万元,降低14.64%。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减少5.31万元;邮电费减少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7;福利费增加1.75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5.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7万元,比2019年减少2.00万元,降低96.60%,主要原因是:节约办公用品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486.74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62万元,比2019年减少125.95万元,降低59.50%,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服务减少了63.15万元;困难群众医疗陪护服务减少了62.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中待报废车辆1辆,其他车辆主要是用于接送特困人员看病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单位,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霞

       联系电话:0471-2835205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表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