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社区服务提质增效的通知(内民政发〔2022〕83号 )

  2022-08-1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官网  

索 引 号000014348/2022-04517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
文  号内民政发〔2022〕83号
成文日期2022-08-15公文时效



内民政202283

关于全面推进社区服务提质增效的通知


各盟市民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

提升全区社区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解决群众“上班没空办、下班没处办”的痛点难点问题,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0号)和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延时服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内政服发2022〕60号),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主体地位,以不断满足居民群众生活需求为目标,增加服务供给,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时间,提高服务质效,推进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嘎查村、社区,城乡社区普遍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和志愿服务,增强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推进社区公共服务规范化便利化

(一)明确服务清单。要指导城乡社区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布社区居委会协助政府开展基本公共服务、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办事流程和服务标准。

(二)增加服务供给。立足民政职能职责,强化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服务供给,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未成年人关爱、助残服务行动,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有关部门扩大社区就业、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服务供给,推动邮政、金融、电信、供销、广播电视等公共事业根据需要在社区设置服务点,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

(三)改进服务方式。指导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整合社区协助政府开展的公共服务、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推行“一窗式”服务模式配合有关部门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延伸覆盖,加快部署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2025年全区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达到全覆盖。在交通不便的农村牧区,实行流动服务车、服务站点、代办员等制度,通过邮政+帮办代办、互联网+帮办代办等方式,开展上门办、代缴代办代理等服务。

(四)优化服务时间。要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采取错时上下班、节假日轮休、值班调休等方式,根据居民需求优化服务时间,确保为居民提供实时服务,方便居民办事。

三、推进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和志愿服务规范化便利化

(一)规范服务内容。指导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围绕居民服务需求,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服务组织、企业和社区居民、驻社区单位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和志愿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发展社区托育、养老、家政等社区服务业,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发挥作用,做好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关爱照护,加快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二)规范服务程序。指导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建立居民需求、服务资源、民生项目“三项清单”制度,完善社区工作人员办公和联系群众AB岗服务模式,健全社区工作人员包片联户、上门走访等联系群众制度,完善网格化巡查走访、情况报告、联动服务等工作机制,拓宽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收集和分析整理居民需求渠道,促进社区服务供给侧和需求侧协调对接,实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三)优化服务方式。各地要指导社区工作人员运用好信息化、智能化工作手段,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开展社区服务。要用好居民会议、社区协商等制度,引导居民通过协商的方式对接需求,解决问题。要加强对社区居民数字技能教育培训服务,助力社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社区居民都能够享受社区智能化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城乡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社区协助政府开展基本公共服务、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加强业务指导,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7〕40号)要求,落实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

(二)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管理使用。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促进养老、育幼、助残以及卫生服务等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适儿化、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建设。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合理规划社区公共空间,推行“一室多用、综合利用”使用机制,推广“自助服务”、“共享空间”、“自治管理”等使用模式,提升使用效率,实现居民活动区域面积达到社区总面积60%以上。

(三)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落实自治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试点方案》,持续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推进落实社区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加强社区工作者综合素质提升和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服务居民、管理社区的能力。

(四)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推进“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国家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在自治区的实施应用,推动各类社区信息系统与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联网对接或向其迁移集成。推动养老、助残、未成年人保护等政务服务事项“指尖办”、“网上办”、“就近办”。配合建设全国基层治理数据库,建立完善全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基础信息库。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2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