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坚持”,高质量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2022-06-23   来源: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坚持把党务公开作为基层党建重要内容,积极推行“阳光党务”建设,让主体责任晒在阳关下,促进党务工作“公开透明”,积极回应党员群众的关心关切,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坚持正确方向 聚焦重点抓公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务公开工作,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科长、局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委牵头负责、科室(单位)各负其责、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的党务公开机制。

二是科学编制方案。局党组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党务公开重点任务、时间步骤、工作流程,为有序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规范操作流程。按照《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党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党务公开目录的通知》要求,围绕“公开什么、谁来公开、向谁公开、以什么方式公开”等内容,认真编制了《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党务公开目录》,共涉及7个方面52类公开事项,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等。截至2022年上半年共公开事项89条。


坚持延伸平台 丰富载体拓公开

一是拓展公开平台渠道。保留会议、文件、简报、公开栏等传统方式,积极运用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创新设计内容形式,不定期向党员群众推送日常活动、大事要事信息等,将传统公开方式和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持续推动“党务公开”由“上墙”变“上网”。设置党务公开专栏11个,依托公众号等“两微一端”积极公开信息,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二是严格标准公开程序。按照“谁公开、谁审核”的要求,根据党务公开目录,认真履行党务公开审批流程,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信息发布前,将党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对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党内或社会公开事项一律履行保密审查审批手续,提出拟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时限等。由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进行公开。

三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严格依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保密审查机制,重点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进行风险研判,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成立专门的督查检查队伍,围绕党务公开实效等方面,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并督促推动整改。在监测到因党务公开引发的突发事件后,及时、动态、准确、权威地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应对、妥善处置。


坚持深度融合,提升工作效能

一是坚持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以党务公开引领、推动政务公开,促进政务公开的深化,建立岗位责任制,把党务与政务公开每一项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政务公开的成效,实现了两者的促进,相得益彰。

二是坚持把党务公开与提高党组织工作能力相结合。在工作实践中,各级党组织注重把党务公开与做好党员群众思想工作的能力相结合,结合创建全市“最强党支部”工作,对局属11个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认真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公开专栏内容及流程,对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两优一先”名单等工作指导公示,确保公示不走样、规范运行不偏移,有力地促进了党组织能力的不断提高。

三是坚持把党务公开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的问题入手,与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建设的能力相结合,对所有党务工作在进行保密审查后,都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真正把党务晒在阳光下,大大增强党务公开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