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4 来源:呼和浩特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第28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第23条的规定,呼和浩特市街舞协会等24家社会组织未按规定接受2021年和2022年年度检查,本机关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具体名单如下:
1.呼和浩特市街舞协会
2.呼和浩特市蒙元文博苑文化研究会
3.呼和浩特市儿童产业联合会
4.呼和浩特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
5.呼和浩特市天籁冰雪轮滑俱乐部
6.呼和浩特市奥凯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7.呼和浩特市牧马人汽车俱乐部
8.呼和浩特市弘艺书画院
9.呼和浩特市宇翔职业培训学校
10.呼和浩特市英创职业培训学校
11.呼和浩特市宇杰职业培训学校
12.呼和浩特市爱学帮职业培训学校
13.呼和浩特市奥晨英语培训学校
14.呼和浩特市今日教育培训学校
15.呼和浩特市荣毅捷舞蹈艺术学校
16.呼和浩特市春蕾少儿艺术培训学校
17.呼和浩特市华英培训学校
18.呼和浩特市小骏马少儿英语学校
19.呼和浩特市中孚精英培训学校
20.呼和浩特市艺术高级中学
21.呼和浩特市大诚老年公寓
22.呼和浩特市杏林一家社区服务中心
23.呼和浩特市阿康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24.呼和浩特市联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