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广大村(居)民建设美好家园的倡议书

  2022-05-27   来源: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广大村(居)民朋友们: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美好家园,构建平安、健康、幸福的村(社区),就要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此,我们向全体村(居)居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社会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提升行动,推动我市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工作。

二、倡导村(社区)充分发挥村(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积极引导广大村(居)民参与到社区事务中,推动民主协商、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性发展局面。

三、广大村(居)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促进社会公序良俗。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融入日常生活,保持卫生洁净、养成良好习惯、参与垃圾分类、树立文明风尚。

四、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广大村(居)民群众要积极参与文明家庭、文明楼幢、文明小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的创建工作,共建美好家园,推动首府城市成为一道祖国北疆亮丽的风景线。

五、充分发挥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功能,使村(社区)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都能积极参与村(社区)开展的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村(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六、积极倡导广大村(居)民尊老爱幼、邻里团结。社区工作人员要发挥爱岗敬业、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推进文明和谐村(社区)的建设。

广大村(居)民朋友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身边的点滴做起,构建村(社区)和谐发展,共创首府美好家园。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