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1 2018-10-16 来源: 呼和浩特民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50100502710096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呼民政社罚字〔2018〕2号
处罚名称:对呼和浩特市档案学会作出警告和停止活动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经调查,你单位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违反了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第一款 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第一款、第二款
处罚结果:1、警告,责令改正;
2、停止活动一个月。
处罚决定日期:2018年10月16日
处罚机关:呼和浩特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