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6 2018-10-08 来源: 呼和浩特民政
一、项目名称
1.社会工作师资格培训项目
2.社会工作本土督导师培训项目
3.社区志愿者骨干队伍培训及志愿者系统管理维护项目
二、选用原则
1.公平公正、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机构团队人员配备充足,业务能力强,专业经验丰富,政策方向把握准确;
3.服务态度优良,反馈及时,项目执行高质高效。
三、资质及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因不良记录或违规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
2.采购代理的机构须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入呼和浩特市财政局2018年定点代理机构范围;
3. 承担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招标采购工作。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代理机构请于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2日到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递交报名资料。接收报名资料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过期不予接收。
拟报名代理机构需提供以下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2. 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备案证明;
4.企业2015年至2018年承担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招标采购工作的业绩证明:招标代理合同(加盖公司公章)等证明材料;
5.获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法定招标公告媒体的奖惩证明;
6.公司营业场所图片:在呼和浩特市具有固定营业场所(不得在住宅小区内开设),内设办公区、会议室、档案室,其中档案室不得少于50平方米,相关设施、设备均需具备长期存放档案的要求;
7.队伍建设简介说明、业务的人员名单、社保缴纳证明及证书;
8.针对呼和浩特市民政局的招标代理服务承诺及实施方案;
以上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以响应文件的形式递交。未按时提交、提交不全和提交资料后审核未通过的中介机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比选
(一)在比选过程中如发现并核实确实存在违法或违规不良记录的机构。
(二)以往被通报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代理机构。
(三)以往代理项目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招标文件等重要材料编制出现重大错误。
(四)未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间范围内提交材料的。
(五)未按照报名公告要求及报名材料格式提交报名材料,履行报名程序的。
(六)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有违诚信原则的代理机构。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联 系 人:李梅
联系电话:0471-5181022
地 址: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海拉尔西街金海大厦E座1224社会工作科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8日